8月15日,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了第二批城乡公交一体化达标县(市、区)名单。经综合评议,全省16个县(市、区)完成城乡公交一体化达标县(市、区)建设任务,达到城乡公交一体化达标县(市、区)标准,我县被评为城乡公交一体化达标县。
自开展省级城乡公交一体化达标县创建工作以来,在县委、县政府的领导下,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部署,始终把达标建设工作与城乡居民出行服务需求相结合。以“便民、利民、惠民”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,坚持城乡公交的公益属性,落实政府主导和企业主体责任,通过政策引领、服务导向、创新驱动,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,助力乡村振兴和全县高质量发展。实现了城乡公交线网规划设置和运营调度“一张图”“一张网”“一张卡”“一个标准体系”,城乡公交一体化水平有了显著提高。以“畅连城乡、便捷高效、智慧安全”作为创建重要任务,充分考虑城乡公共交通发展需要,整合经营主体,提升服务品质,培育品牌特色,创新公交线网模式,对线路、场站、车辆等进行系统规划,推动融合发展,促进“交邮合作”“交旅融合”,全面提升公众出行效率、品质和经济性,让城乡居民共享发展成果,
下一步,我县将继续在服务范围、服务举措、服务成效上下功夫,进一步健全我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长效机制,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、城乡融合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劲支撑。